2013年6月8日 星期六

「作品」


思考了很久,究竟照相對我來說是什麼東西?
為什麼好像這麼重要,是它可以帶給我快樂嗎?還是可以給我帶給我成就感?

我想應該都有關係吧,照像或者說是分享我拍的相片確實帶給我快樂,也帶給我成就感。但他真正帶給我的是,更讓我認識上帝創造的美好,也許是一個景色,或者是媽媽的一個笑容,事件震撼的瞬間,然到不都是上帝給的恩典嗎?

而我想喜歡照相的原因大概是因為可以與人「分享」吧!分享我所看見的美好事物,分享我看見那不完美卻又接近完美的瞬間。或許有少數的人看了我的照片,會說:「哇!你的作品真是拍得太美了!」那時我會有點興奮,或者有點自豪。但我想了又想,我只是個拍照的人,有何好自豪的?難道沒有我的拍照,原本的景色就不美了嗎?媽媽的笑容就不溫暖了嗎?事件就不震撼了嗎?

我想不是的吧,沒有我的相片,景色仍然吸引人,媽媽的笑容仍然溫暖,事件仍舊震撼,而這一切全都是上帝的創造或者安排。沒有任何一絲是我們憑空可以看見或者是可以擁有的。照相的人則像是一個說書的人,把你看到的瞬間,或者是一段時空,以影像的方式呈現在眾人面前,也許是可以彩排的或者是突然發生的。但我想,對我而言,我所拍攝的作品,並非是我的作品,而是「上帝的作品」。

好吧,這是昨夜酒後心得。別理我,晚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