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像一杯飲料的顏色。(調酒?)
有些事情要趕快記下來,感動才在。
好久不見的學棟終於回來了,禮拜四晚上通了一兩通電話,約了禮拜六一起去看個加勒比海海盜。殊不知他的指導教授突然說禮拜六下午要meeting,所以一起看電影行程只好作罷。晚上九點多,他打電話給我,想說約我明天晚上吃個早餐,因為怕這次回來又無法見面,而我也欣然答應,所以明天早上要一起吃早餐。
看完雲門表演,與聲柔告別走回家的路上,經過學棟家時,突然就很想要投投球,於是就打了通電話問問他是否要出來一起投投球。因此剛過不久的十點鐘,我們倆就相約到幼稚園下方的籃球場投投球。聊著聊著,就說到我們高中時代,也是這樣,高三我讀不下書,心情煩悶時,總會在晚間十一二點到籃球場報到,而他也因為與家人關係緊繃,需要宣洩壓力,我們就會在球場會合。時間過了很快,我們離那段時光有點遙遠,但能夠在現在這個時候一起打球聊天,實在很愉快。
學棟是我從小到大的玩伴,俗話說:「不打不相識。」我們三歲一見面時,我就用手作勢手槍的姿勢朝他開了一槍,當然我們就扭打了起來。我們每次見面玩的遊戲就是打架,我打他肚子,他拉我頭髮,好不兇狠。還記得有一次,我滿臉是血的回家,因為和他打架,撞到桌角,縫了好幾針。當然,我們不是一直都是這種關係啦,我們一起上兒童主日學,然後調皮搗蛋(?)我們一起在對面的草地假裝中共打過來了,搞得全身是沙。或者是我們一起散步聊天,分享心情,還告訴我那超級無敵瘋狂的事。當然少不了的就是一起打球。
想起來實在令人莞爾。
我的好友,我知你一切都好。
感謝神,讓我知道你一直有緊緊的抓住神。願上帝更多的賜福你: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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